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预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要求编制。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引致的风险,由者自行负责。
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的发行对象不超过 35名(含本数),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者、合格境外机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者等。证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本次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的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实际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的 30%,且不超过 4,709.72万股(含本数)。
在上述范围内,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的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9,226.65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于新能源汽车核心冲焊零部件产能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金额,不足部分公司自筹解决。
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6、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所认购的限售期及限售期届满后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后,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后,公司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9、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会公告〔2022〕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进一步完善股利分配政策,制定了《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关利润分配政策具体内容详见本预案“第五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执行情况”。
10、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要求,为保障中小者的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详见本预案“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及承诺事项”。
公司特别提醒者注意:公司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者不应据此进行决策;者据此进行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1、特别提醒者仔细阅读本预案“第四节 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注意风险。
在冷冲压加工中,将材料(金属或非金属)加工成零件 (或半成品)的一种特殊工艺装备
在加压设备和工(模)具作用下,使金属板料发生塑性变 形或分离,从而获得一定几何尺寸、形状的冲压件的加工 方法
通过冲压机床和模具使金属板材发生塑性变形或分离而获 得的、满足形状和尺寸要求的工件
通过加热或加压等加工工艺,使两件冲压工件(或其他金 属部件与冲压工件)产生结合后的工件
本预案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精密模具、五金冲压件、金属零配件、电子产品零配件、金属制品、钣金 件、通用机械设备、工业机器人、电气机械及器材、夹具的设计研发、生 产和销售、技术咨询与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 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近年来,全球新一轮能源升级及科技进步,带动了工业产业的快速发展。汽车与能源、交通、信息通信等领域加速融合,蓬勃发展。各国相继出台了传统燃油车退出市场的政策目标以及新能源汽车激励政策,国际主流车企也纷纷提出电动化转型目标,新能源汽车产业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2022年 3月,发改委联合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提出,到 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 20%左右;2020年 10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指出,到 2035年,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国内新能源汽车销量已由 2016年的 50.7万辆提升至 2021年 352.1万辆。2022年 1-9月我国新能源汽车的整体产销水平及增速再创新高,新能源汽车的产量及销量分别达到 471.7万辆和 456.7万辆,市场占有率达到23.5%。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相应地为上游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等相关行业企业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汽车冲压模具及冲焊零部件的生产、研发和销售。其中,零部件产品已进入国际知名新能源车供应链体系。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国内新能源汽车销量快速增长,新能源汽车产量由 2016年的 51.7万辆提升至 2022年的 705.8万辆,2022年同比增长 96.9%;销量已由 2016年的 50.7万辆提升至 2022年 688.7万辆,2022年同比增长超 93.4%。
面对日益增长的新能源汽车市场需求,汽车模具与零部件生产复合型企业均开始加速新能源领域的布局,逐步从“以模具为核心”转型为“模具+零部件产品双轮驱动”。
公司在大中型冲压模具领域深耕多年,在模具的生产和调试方面拥有多项核心技术,并以此为依托,在冲焊产线的组立和优化等方面取得技术突破,实现了核心冲焊零部件的规模化生产,产品产量快速提升。报告期各期,公司冲焊件产品收入分别为 11,642.67万元、27,631.36万元、36,215.02万元及 9,820.33万元;2021年及2022年该业务收入增长率为137.33%和31.06%,2023年1-3月同比增长率为0.31%,且产销率始终保持在较高水平。
目前,公司的冲焊零部件产线的整体产能已相对饱和,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完成后,可新增约年均 3,500万件冲焊零部件的生产能力。同时,项目资金的落地有助于公司引进更为优质的人才和技术,优化管理能力,进而扩大公司在冲焊零部件市场2、顺应行业发展,提升公司盈利水平
近年来,公司冲焊零部件产品销售稳健增长,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对公司业绩的贡献比例不断扩大。随着新能源汽车升级换代周期缩短和新车型投放频率的加快,相关配套产品的迭代速度日益提升,整车厂对零部件企业的要求也不断提高。
因此,为了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紧随行业技术趋势,提升冲焊零部件产线设备的智能化、自动化水平,公司计划通过本次募投项目,加大冲焊零部件的生产能力,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升整体盈利水平。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规模分别为 55,460.18万元、72,139.62万元、82,304.36万元和 15,762.05万元,公司的生产、销售规模均实现了一定的增长。随着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有序开展,未来公司业务规模将实现进一步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将持续增加。
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可以极大地增强公司资金实力,更好地满足公司未来生产、运营的日常需要,降低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亦可为公司人才引进、科技创新和技术研发等方面提供持续性支持,助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的发行对象不超过 35名(含本数),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者、合格境外机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者等。证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本次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的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本次发行尚无确定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本次发行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名(含 35名)特定对象。本次发行对象为具备届时有效法律法规规定认购条件的证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者、合格境外机构者、其他境内外机构者和自然人等合法者。证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下限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为: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每股送红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派0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的发行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有新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数量按照本次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且不超过 4,709.72万股(含本数)。
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为 69,226.65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项目总金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资金予以置换。
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须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文件中予以披露。
本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锡亮先生合计直接持有公司2,583.83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6.46%,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 39.57%的股份;张锡亮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东结构发生变化,将增加不超过 4,709.72万股股份;若按照此上限计算,张锡亮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比重将降至 30.44%。
为保证公司控制权的稳定,公司报送发行方案时,将根据具体情况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限定单一认购对象(包括其关联方)认购股份数量(比例)的上限,或视情况要求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出具关于不谋求公司控制权、不与其他方达成一致行动关系的承诺等措施,具体以公司披露的发行方案为准。
因此,本次发行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持股比例将有所下降,但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本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本次发行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在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公司将向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发行的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上述呈报事项能否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者注意审批风险。
公司本次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为 69,226.65万元(含本数),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的:
项目总金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资金予以置换。
公司拟通过子公司威唐斯普零部件实施“新能源汽车核心冲焊零部件产能项目”,建设新能源汽车核心冲焊零部件生产基地,扩大公司现有的冲焊零部件产品产能,提高核心冲焊件产品市场份额的同时,实现降本增效,加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核心冲焊零部件产能项目”,将扩大公司冲焊零部件的产能,满足新能源汽车公司的生产需求。与公司既有业务、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和联系如下:
(1)与现有业务的区别和联系 本次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核心冲焊零部件产能项目”系发行人顺应行业技术 发展趋势,在汽车冲焊零部件行业扩充产能、拓展市场份额的布局,是提升公司市 场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是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延伸。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巩固公司现有的市场地位,提升公司核 心竞争力,符合公司的定位和发展战略。 (2)与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和联系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 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项目为大型精密冲压模具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生产 的产品为大型精密冲压模具。而本次募集资金项目为新能源汽车核心冲焊零部 件产能项目,其产品为冲焊零部件,是已有产能扩充项目。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能 进一步完善公司产品布局、完善产业链、提升客户服务能力。 3、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提升冲焊零部件生产能力,满足新能源汽车带动的市场需求增长 在环境问题和能源安全等因素叠加下,新能源汽车快速普及,上游汽车零部件 包括作为车身主要部件的核心冲焊件市场需求持续增长。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 据,国内能源汽车销量快速增长,新能源汽车销量已由 2016年的 50.7万辆提升至 2021年 352.1万辆。2022年 1-6月我国新能源汽车的整体产销水平及增速再创新高,新能源汽车的产量及销量分别达到 266.1万辆和 260万辆,同比增长均超 155%。 2016-2022年上半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Wind资讯
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保持增长趋势。面对日益增长的新能源汽车市场需求,公司作为汽车模具与零部件生产复合型企业,开始加速新能源领域的布局,逐步从“以模具为核心”转型为“模具+零部件产品双轮驱动”。
公司在大中型冲压模具领域深耕多年,在模具的生产和调试方面拥有多项核心技术,并以此为依托,在冲焊产线的组立和优化等方面取得技术突破,实现了核心冲焊零部件的规模化生产,产品产量快速提升。报告期各期,公司冲焊件产品收入分别为 11,642.67万元、27,631.36万元、36,215.02万元及 9,820.33万元;2021年及2022年该业务收入增长率为137.33%和31.06%,2023年1-3月同比增长率为0.31%,且产销率始终保持在较高水平。
目前,公司的冲焊零部件产线的整体产能已相对饱和,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完成后,可新增约年均 3,500万件冲焊零部件的生产能力。同时,项目资金的落地有助于公司引进更为优质的人才和技术、优化管理能力,进而扩大公司在冲焊零部件市场的份额。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地位于上海市奉贤区青村镇,属于临港自贸区新片区,享受上海自贸区、张江区和临港区的三重叠加扶持政策,并靠近公司重要客户的上海工厂。本次募投项目的落地,能够有效降低公司冲焊零部件产品的生产运输成本,提升运输效率和交付能力;能够极大地减少公司与客户在前期设计、模具开发、冲焊件试制和调试、规模化生产、售后服务的沟通成本,实现一体化服务;有利于公司加强与重要客户的深度合作,增强客户粘性与满意度,进而提高核心冲焊件产品市场份额,加强公司整体的市场竞争力。
近年来,公司冲焊零部件产品销售稳健增长,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对公司业绩的贡献比例不断扩大。随着新能源汽车升级换代周期缩短和新车型投放频率的加快,相关配套产品的迭代速度日益提升,整车厂对零部件企业的要求也不断提高。
因此,为了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紧随行业技术趋势,提升冲焊零部件产线设备的智能化、自动化水平,公司计划通过本次募投项目,加大冲焊零部件的生产能力,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升整体盈利水平。
近年来,国家各部委及行业协会陆续颁布一系列政策引导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健康发展,促进行业整体技术进步与产业升级。
本项目拟提高公司新能源汽车冲焊件生产能力,与《“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中“到 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 20%左右”以及《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中“鼓励整车及零部件等领域企业加强联动,扩大规模化生产,形成产业生态;健全安全运行保障体系,开展整车、零部件安全技术研究”的支持方向一致。
本项目在实现轻量化汽车冲焊零部件扩产的同时,根据客户需求及时优化汽车零部件生产工艺,提升产品质量,与《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鼓励发展的九大产业重点项目第 2条“重点提高汽车冲压、装焊、涂装、总装四大工艺装备水平,实现发动机、变速器、新能源汽车动力模块等关键零部件制造所需装备的自主化”的要求一致。国家《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要夯实零部件配套体系,要推进汽车整车行业与汽车零部件行业全产业链协同高效发展,构建新型“整车-零部件”合作关系,支持优势特色零部件企业做大做强,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零部件领军企业,到 2025年,形成若干产值规模进入全球前十的汽车零部件企业集团。
综上所述,良好的政策环境鼓励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为本汽车冲焊零部件扩产项目建设提供了全面的政策保障。
(2)完善的研发机制和丰富的经验技术积累为项目建设提供可靠支撑 在汽车冲焊零部件的生产过程中,模具的优劣直接决定了冲焊件产品的质量水平;产线的组立和调校直接决定了冲焊件产品的良率,进而影响产品成本。因此,冲焊件模具的研发、设计及调试能力和产线调校技术是冲焊件供应商在行业内立足的两大关键核心竞争力。
公司深耕模具行业多年,在中大型模具的生产和调试等方面拥有多项核心技术(如生产方面的共模生产技术和高冲次量产技术,调试方面的 SMP速调技术、模具调试经验,能够制造和生产多门类、不同层次的模具产品。与此同时,公司以模具技术为依托,在冲焊件产品的研发和生产上不断发力,自主研发了以自动化线组立和调试为核心的完整产线调校技术;拥有从前期工艺流程设计、中期冲压工艺模拟分析和模具设计制造到后期冲焊零部件批量生产能力,并获得市场的广泛认可,相关产品销量逐年攀升。
因此,公司的冲焊件产品精度高且成本控制较好,能够满足下游市场对高精度、高技术标准的汽车冲焊零部件的规模化需求。
随着汽车制造业竞争日趋激烈,以及美国、欧洲和日本等发达国家的汽车消费市场逐渐饱和,为了有效降低生产成本并开拓新兴市场,汽车及零部件企业开始加速向中国进行产业转移,给我国汽车零部件市场带来了广阔的增长空间。
整车厂对零部件产品品质的要求较为严格,供需双方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后,轻易不会更换供应商。公司在汽车行业内深耕多年,在模具的生产和调试、冲焊产线的组立和优化等方面累计了丰富的产业技术和生产经验。因此,公司的产品质量稳定、可靠性较高,赢得了国内外知名厂商的认可。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公司与业内知名新能源车企保持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优质且稳定的客户资源为本次项目实施提供了坚实保障。
公司始终秉承“质量第一,诚信为本”的发展理念,将产品质量管理作为企业发展的重中之重,以国际标准对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管理,通过了 IATF16949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等多项产品质量管理体系,涵盖质量管理、质量检验、售后服务等环节,有效保障了产品质量。此外,公司还拥有稳定的管理团队、经验丰富的研发和技术团队,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保证了人才资源的稳定,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本项目总额为 56,226.65万元,募集资金金额为 56,226.65万元。项目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对于董事会前投入的自有资金,将不予置换。
本项目达产后可实现年均营业收入 155,771.41万元,年均净利润 12,680.28万元,预计税后内部收益率(IRR)为 15.47%,税后回收期(含建设期)为 7.60年,经济效益良好。
本项目相关备案已经完成,环评(如需)等事项尚未办理完毕,公司将根据相关要求履行审批或备案程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中,拟投入 13,000.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规模综合考虑了公司现有的资金情况、实际运营资金需求缺口以及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等因素,整体规模适当。
随着公司各项业务的不断发展,相关市场、技术研发、产能建设投入持续加大,资金不足已成为制约公司发展的一大瓶颈。公司预计未来几年仍将保持快速增长,公司迫切需要在适度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的同时填补因业务规模扩大及产业链延伸带来的资金缺口。
公司所处的专用设备及汽车零部件制造业为人才密集型、技术密集型行业,行业经营模式需要较多的流动资金进行研发设计、吸引高端技术人才。
公司注重技术与业务的融合和创新,密切跟踪新一代新能源汽车技术的发展趋势,以市场为导向,挖掘市场需求,通过技术研发与市场拓展并行驱动,保持公司领先的技术竞争力。
随着行业竞争的日趋激烈,对优秀人才的争夺亦趋于激烈,人力资源成本上涨较快。为保持公司在核心技术人员方面的竞争优势,公司需在员工的薪酬与福利、培养培训等方面持续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待遇与激励机制,在行业竞争格局不断演化的过程中赢得对人才的争夺。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为保持与强化公司在技术研发与专业人才方面的行业领先地位提供有力保障。
目前公司处于稳定发展阶段,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适宜。随着公司业务的进一务融资方式不仅难以满足公司的资金需求,而且会削弱公司的盈利能力。
因此,公司仍需通过股权融资的形式来满足流动资金需求,调整和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和总体风险,保障公司的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当前实际发展需要和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具有可行性。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和营运资金将有所增加,资本结构将得到改善,经营风险与财务风险也将进一步降低,公司的业务经营将更加稳健。
根据测算,截至 2022年 9月 30日,公司的流动资金为 56,522.08万元,未来 3年需要流动资金 77,516.84万元,公司未来三年运营资金缺口为 20,994.76万元,目前公司通过银行借款等筹资活动来满足公司资金需求缺口。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拟补充流动资金 13,000.00万元,未超过本次全部募集资金总额的 30%,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号》的规定;未超过公司未来三年运营资金缺口。
本次通过股权融资并使用部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较好地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具有合理性。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冲焊零部件业务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募集资金到位后,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研发实力,提升公司的资本实力,增强公司风险防范能力和竞争能力,巩固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为公司做大做强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财务状况将得到进一步改善,公司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公司的资金实力、抗风险能力和后续融资能力将得到提升。由于募集资金项目短期内不会产生效益,本次发行可能导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下降,每股收益摊薄。
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获得募集资金的现金流入,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将大幅增加。未来随着募投项目的逐步建成和投产,有利于提高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规模和利润规模,提升公司长期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长远的战略意义。
综上所述,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符合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和投入使用,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实力,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奠定基础,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和公司战略布局。项目建成后,有利于公司建立和产业链上下协同优势,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与抗风险能力,促进公司业务可持续发展。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的业务范围保持不变,主营业务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不存在业务和资产的整合计划。若公司未来对主营业务及资产进行整合,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另行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东结构、股本总额和注册资本将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实际发行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除此之外,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章程》造成其他影响,公司尚无就本次发行对《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修订的计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将相应发生变化,公司股东数量将增加,并增加与发行数量等量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公司未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的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将被稀释,但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尚无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而对高管人员结构进行调整的计划。本次发行完成后,若公司拟调整高管人员,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另行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的募集资金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系公司对主营业务的拓展和完善,项目实施后将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不会导致公司业务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规模将得到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有利于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使公司的财务结构更加稳健,抵御经营风险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此外,将有效提高公司的利润水平,进一步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净资产将有大幅增加,募集资金项目产生的经营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体现,因此不排除公司的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在短期内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但是随着项目逐步建成投产,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水平将有大幅度提高,盈利能力将会有所提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完成后,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量将大幅度增加;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后,公司活动现金流出也将相应增加;随着募集资金使用和效益的产生,未来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将有所增加。此外,补充流动资金能够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为公司的战略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撑。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变化,本次发行也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新增关联交易或同业竞争。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不会因本次发行而产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资产或为其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形。
五、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下降,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将更加稳健,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公司不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也不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时,除本预案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2022年,新能源汽车市场全年渗透率接近 26%,较 2021年提升 12个百分点。
近几年,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持续激烈,呈现头部集中化趋势,订单逐渐头部车企聚拢,前 10大集中度由 2019年的 40%扩大为 2022年的 55%,虽然如此,前十大品牌的波动性较高,近四年只有两个品牌连续出现在前 10大销量排行中,新能源车企的市场格局尚未确定、变动较大。随着 2023年针对新能源车补贴的结束,国内新能源车企为争夺更大的市场份额,陷入了“价格混战”之中,行业市场格局进一步加速重塑。
报告期内,公司产能利用率为 63.92%、88.92%、89.25%、67.30%。截止 2023年 3月 31日,公司的冲焊零部件产能为 2,577.74万件,本次募投达产后新增产能3,500.00万件,扩产倍数为 1.36倍,特斯拉的预测需求占本次募投项目产能消化比重为 57.48%。本次募投项目的扩产倍数较高、对主要客户特斯拉的依存度亦较高。
综上,新能源汽车市场的竞争较为激烈、导致公司主要客户的市场份额波动的不确定因素较多。本次募投项目的产能规划是基于对产业政策、市场环境、行业发展等目前所能取得的信息所作出的,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和局限性。若未来新能源汽车市场的渗透率未持续提高、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公司的主要客户特斯拉未实现扩产、未在新能源市场中进一步拓展市场份额,或公司与特斯拉、博泽等冲焊零部件主要客户的长期合作关系发生变化、终止,同时发行人未及时完成新客户的开拓,都可能会导致公司新建募投项目的产能无法完全消化,进而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发行人存在新增产能无法消化的风险,特别提醒广大者注意风险。
发行人的生产过程中,原材料成本占生产成本的比重较高,材料成本占比分别为44.75%、56.15%、62.45%及70.92%,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发行人生产成本及经营成果有较大的影响。
2020年、2021年和 2022年,原材料价格较当期原价格分别上涨 20.84%、18.93%和 17.27%时,发行人达到盈亏平衡点。2023年第一季度利润总额为负,因此不将其纳入盈亏平衡点的分析。
报告期内,直接材料成本占发行人汽车冲焊零部件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79.74%、83.29%、83.10%和 82.99%。假设报告期内直接材料成本上升 1%,其他条件不变,公司产品价格未能及时得到调整和传递,则成本上升将会影响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0.64、0.66、0.73、0.71个百分点。基于 2023年 1-3月财务数据,假设其他条件均不发生变化,假设公司直接材料成本波动 5%和 10%,公司产品价格未能及时得到调整和传导至下游客户,则直接材料成本波动对汽车冲焊零部件业务毛利率的影响分别为 3.64%和 7.28%。(未完)开云体育 开云官网开云体育 开云官网
